(校方联系人(辅导员): 电话: )
甲 方(企业):
乙 方(学生、家长):
甲、乙双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及教职成 [2016]3号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本着平等自愿、互惠互利、互相支持的原则,经过充分协商,乙方到甲方顶岗实习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
1、甲方同意接收 到甲方企业进行为期一年的顶岗实习,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,试用期 个月。
一、甲方责任与义务:
1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实习场所,必须是国家法律允许的合法场所,实习活动必须合法,不得有损乙方的身心健康。
2、甲方应为乙方购买相关保险,并支付相关费用费。
3、依照相关法律与乙方本人签订合同,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,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实习学生在甲方实习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意外伤害,甲方应按国家《劳动法》有关规定同乙方家长协商处理。
4、学生实习期间薪酬,符合国家相关规定,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拖欠克扣。
二、乙方(学生)责任与义务:
1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,按企业和学校的要求认真实习,完成实习任务。
2、服从甲方的实习安排,按照公司员工正常的班次进行实习。
3、不得无故请假,事假需按甲方考勤制度规定申请办理,对逾期不归者,将视为乙方自行终止实习。
4、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,甲方可做出终止乙方实习的决定并将该乙方退回校方。
(1)工作态度、业务能力不能达到甲方要求,经反复培训、督导后仍无明显改观的;
(2)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;
(3)严重违犯甲方管理规定、达到公司员工辞退条件的;
(4)甲方在做出上述处理时应提前7天通知校方。
三、其它
1、 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(如自然灾害等),不能执行合同,则合同自然终止。
2、在执行本协议中引起的争议,双方本着友好原则,协商解决。
3、本协议一式三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壹份,学校留一份备案,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,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。
甲方(企业):
甲 方 代 表: 电话:
日 期: 年 月 日
乙方(学生): 电话:
家 长: 电话:
日 期: 年 月 日